小攤上的民生丟了誰的臉?
做個無力負擔成本的合法經營者還是做個能夠賺錢糊口的“非法”經營者,這些人與管理者無疑有著截然不同的道德判斷與行為選擇
責任編輯:余力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做個無力負擔成本的合法經營者還是做個能夠賺錢糊口的“非法”經營者,這些人與管理者無疑有著截然不同的道德判斷與行為選擇
夏日的傍晚,飯館前、街道邊,甚至只要有人的犄角旮旯里,燒烤攤支起來了,吃的喝的擺出來了。漸漸就聚上了人,在這樣的小攤上喝啤酒,比西裝革履地在大酒店里吃飯自在得多,小攤上才是生活。
忽然一聲:城管來啦!立即一片雞飛狗跳。腦海里,倏然掠過一千二百年前柳宗元描述的場景:“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嘩然而駭者,雖雞狗不得寧焉”——我驚詫于吾國傳統的強大,歷千年而不變!
城市中,我已經無數次目睹了這樣的場景。我也無數次地從媒體上知道,這是全中國的普遍現象,并引發了很多惡性事件——那么多不應該的死亡和暴力。
不想質疑城管是不是非法組織,不想探討城管的多項職能數百項權力是否為法律授予,只想從經濟管理層面問一句:小攤上的民生是不是就可忽略不計?
很奇怪地,我的思緒居然回到了40年前,山東農村。我的家鄉有做蓋墊(一種秸稈做成的鍋蓋或盛食物的容器)生意的傳統,養家糊口。當時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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