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醞釀第八次大修:死刑少了,坐牢久了
這將是1979年第一部刑法頒行以來,中國的立法機關第一次削減死刑罪名。
責任編輯:趙凌 實習生 王心武
大修著重兩點:一是“少殺”,削減死刑罪名,控制死刑適用;二是“長關”,嚴格控制減刑和假釋的適用,解決現實中死緩和無期徒刑實際服刑過短的問題。
這將是1979年第一部刑法頒行以來,中國的立法機關第一次削減死刑罪名。這同時意味著,中國在繼2007年死刑復核權收歸最高法院后,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次實質進步。
2010年7月7日,文強被執行死刑,重慶出現多個標語。在中國,提出對腐敗犯罪廢除死刑的人,會遭到普通公眾的痛斥。 (CFP/圖)
在中國,有多少種犯罪可以被判處死刑?答案是:68種。這個數字使中國成為世界上擁有死刑罪名最多的國家之一。
然而,真實的情況是,很多罪名從未被適用過死刑,它們只是被書寫在刑法條文里,充當著“紙老虎”。
有學者考證過,實踐中最常用死刑的,分別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和毒品犯罪。使用頻率高的主要是暴力犯罪,除此之外的44種非暴力犯罪的“理論”死刑,要么很少使用,要么干脆是虛設。
減少死刑罪名,進而限制使用死刑,學界精英們經年的呼聲在第八次刑法大修中將有所體現。
作為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刑法的修改從去年開始進入密集調研期,今年初形成初步意見,得到了高層領導的首肯。在進一步討論敲定后,有消息稱,修改草案可能在8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
廢除三類死罪
“從世界潮流看,這么多死刑沒有必要,對國際形象也沒有好處,不一定能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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