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穿法袍上訪為妻維權法官被免職
“孝中法任(2010)3號”文件顯示,免除馮繽助理審判員職務的決定是“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的規定”,經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研究決定的。
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文,免除了該院法官馮繽的助理審判員職務。妻子工作10年卻被辭退,身為法官的馮繽為幫助妻子維權,曾經穿著法袍多次上訪,正是他的“偏執”行為被認為是這次免職的緣由。
《人民日報》報道,“孝中法任(2010)3號”文件顯示,免除馮繽助理審判員職務的決定是“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的規定”,經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研究決定的。
剛剛接到這一決定的馮繽說:“這個處理決定既沒有事實依據,又沒有法律依據,根據《法官法》,我有申訴權,我正在考慮向上級人民法院 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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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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