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追蹤:相懷珠不服一審判決上訴
相懷珠是山東人,警號000021,曾任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排名第三的副局長。相懷珠被控受賄的200余萬元中,最大的一筆正是來自黃光裕。
近日,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已向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7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相懷珠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其妻子李善娟獲刑1年7個月。
近日,十日上訴期限已滿,相關人士表示,相懷珠不滿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而由于兩人羈押期已逾一年半,意味著李善娟不久將釋放離開羈押處。所以,李善娟的辯護人表示李善娟放棄上訴。
相懷珠是山東人,警號000021,曾任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排名第三的副局長,妻子李善娟也是山東人,曾任公安部審計局工作人員。2009年7月8日,相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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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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