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建議最高院:官員的批條應公開
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為,對行政干預司法的行為,人大的質詢比黨內處分更有力、更公開,社會效果更好。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李順
在最高法院牽頭的追責“干預司法”的方案中,當事人可以申請公開跟他案件有關的批示等。但多名法官認為,這些材料無須當事人申請,法院應該主動公開。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為,對行政干預司法的行為,人大的質詢比黨內處分更有力、更公開,社會效果更好。
“反行政干預文件要由中辦發”
陜西省國土廳召集權威人士開會,否定法院判決,創下了近年來最理直氣壯、最明目張膽的干預司法的先例。
與此同時,這輪司法改革的最難啃的骨頭——建立對非法干預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行為責任追究制度,也到了最后的論證階段。作為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中的項目之一,這項改革是法官職業保障的內容的一部分,由最高法院牽頭,其它政法機關協辦。南方周末記者獲悉,初步方案已經形成,正在法院和其他政法機關內部征求意見。因為方案正在論證中,南方周末記者接觸的參與論證的法官都希望匿名接受采訪。
一位看過方案的法官透露,方案分別對地方政府、黨員干部、人大代表非法干預司法活動規定了如何追究責任。
比如,法院如果發現黨員干部干預阻撓司法活動,應當及時將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向法院下達招商引資任務、要求參與拆遷等行政司法活動,導致一定后果的,法院應當報請同級黨委紀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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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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