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100805)
如今我已有山西省頒發的老年人優待證,可六年了還沒用過,因為不知道在哪些方面可以獲得優待;如果到省外旅游,這證還管用嗎?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政府把咱的意見當回事
◆回應“難忘內務部的回函”(7月22日F30自由談)
2002年6月22日,我從香港旅游回來不久,給時任特區行政長官的董建華先生寫了一封信,重點就香港的旅游業現狀提了意見,意見是以當年香港與內地的差異而言的。以我那時給領導提意見的經驗,石沉大海再正常不過了,不被訓話或追查已是萬幸。然而,7月11日,我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的回函:“盧先生:你在本年六月二十二日給行政長官的信件已經收到,內容備悉,謹此致謝。我們已把你對香港旅游業發展的意見轉交有關部門,以供參考。行政長官私人秘書謝衍文代行”。雖然這不是董建華的親筆回信,但我還是激動了好幾天,逢人便講香港政府把群眾的意見當回事。
(江蘇江都 盧大勇 銀行職員)
希望老年證全國通用
◆回應“外地的證,何時好使”(7月8日F29讀者來信)
記憶里有這樣溫馨的一幕,那是2000年去成都某博物館,買門票時售票員很客氣地問:“老人家,你有老人證嗎?”我說:“我在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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