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模式的深刻教訓——地產新說(六)
實踐證明,高度壟斷、畸形規劃、高污高耗、空間超容、低快樂指數的香港(曼哈頓)開發模式不適合國情
責任編輯:余力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彭蕓
■橫看成嶺·樓市
實踐證明,高度壟斷、畸形規劃、高污高耗、空間超容、低快樂指數的香港(曼哈頓)開發模式不適合國情
全世界恐怕沒有任何一個城市像香港這樣依賴房地產業——既盛產眾多的地產富豪,同時百姓的置業之路卻又如此的艱辛。從一個小漁村到今天的東方明珠,經歷了近一個半世紀,與其突出的經濟地位和繁榮的房地產業表象極不相稱的是,香港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僅7平方米,人均汽車擁有量也排不上號,所謂吃穿是天堂、行住是地獄。“97”回歸之前,樓價地價一路暴升,香港政府出臺各種措施抑制房價打擊炒樓,卻越調越漲;“97”回歸后,房地產泡沫隨亞洲金融危機破裂,政府又竭盡全力托市,卻是越托越跌,以至“負資產家庭”十多年還未消化完畢。追根溯源,這完全是港英當局短視的土地和規劃政策埋下的禍根,所謂寸土寸金也是人為制造的惡果。
房地產業的支柱地位和持續多年的超級繁榮并沒有顯著改善當地廣大普通居民的居住條件,除了給港英當局奉獻巨額土地收益和培植一批超級房地產富豪以外,實踐證明,香港模式是高能高耗、居民出行、居住幸福指數偏低的失敗模式。
開埠之初,港府就嚴格限定了土地開發范圍,乃至今日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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