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 濫用私權與濫用公權都應受到制止
今年初,在法律界為他祝壽時,他說:“嚴格說來,改革30年我實際上做了一個我分內的事情,就是為私權而呼吁?!?/blockquote>
江平 (南方人物周刊記者 姜曉明/圖)
江平的家位于北京南五環,從市中心打的過去,要近百元。10年前,已入古稀之年的他,在此偏僻一角置業,就是想盡可能不受打擾,“地遠心自偏”,不料效果不彰,登門拜訪者仍絡繹不絕,這位“法律界的良心”、“我們時代的法學導師”,無論身處何地,總會有人惦記。
今年正趕上他八十壽辰,造訪者較往年更多,其中的主體,是他或長或少、分布在各行各業的學生。在中國政法大學一屆又一屆學生心目中,江平是“永遠的校長”,雖然時至今日,他不做校長已有20年。江平不僅僅屬于政法大學,也不僅僅屬于法學界,許多場合,只要江平到場,眾人都會起立鼓掌。“江老師擁有超出法律之外的影響力。”原《中國律師》雜志主編劉桂明說。
“20世紀是民族主義的時代,現在我們更應該講民主主義。”
“共和國的60年,前30年就是從法律實用主義到法律虛無主義,后30年是從法律經驗主義到法律理念主義。就是說,我們國家經歷了四個法律時期:法律實用主義、法律虛無主義、法律經驗主義,現在走向法律理念主義。”
“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憲法不等于有憲政,這是我們需要思考的最根本的問題。”
“過去的30年,講的發展是硬道理。未來的30年,人權是更硬的道理。”
江平的演說感染過無數人,其中不乏廣泛傳播的警句。
今年初,在法律界為他祝壽時,他說:“嚴格說來,改革30年我實際上做了一個我分內的事情,就是為私權而呼吁。因為我選擇了民法、選擇了私權,就是因為在中國私權的保護太薄弱了,或者說中國的私權在強大的公權面前,始終是處于弱勢。這個私權可能是包括私人企業的權利,可能包括私人財產的權利,也可能是包括更廣義的私權。”
私權在公權前的卑微,江平自己就是活生生的例子。1956年,26歲的江平從莫斯科大學法律系畢業回國,正趕上反右前的“引蛇出洞”,他與北京政法學院的一些青年教師寫了關于整風的五點建議,結果被打成右派。命運弄人,因為學業優秀,他實際上是提前了一年回國,可謂“搶來一頂右派帽子”。
噩夢接踵而至。新婚妻子不堪政治壓力與他離婚。“原來的妻子剛剛入黨,還是預備黨員,組織上有這個壓力,要轉正,就要看你組織上是否劃清界限,這是很殘忍的選擇。我從人民變成了敵人,今天可能無法想象,但如果處在一個非常重視意識形態、非常重視政治純潔性的時代,那是一種泰山壓頂的壓力。”江平說,“所以現在我對那些處在那種情況下家庭還沒有破裂,對堅持的那一方,是很欽佩的,因為她終究感情戰勝了政治因素。”
1958年,江平下放北京市郊勞動,一條腿又被火車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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