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的困境和出路——地產新說(七)
保障的本意應該是救助而非奢侈的福利,事實上,租房才是貼近最低需求的純消費行為。這個意義上說,廉租房或者公共租賃房才是住房保障制度惟一應該提供的公共產品
責任編輯:余力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彭蕓
【橫看成嶺·樓市】
保障的本意應該是救助而非奢侈的福利,事實上,租房才是貼近最低需求的純消費行為。這個意義上說,廉租房或者公共租賃房才是住房保障制度惟一應該提供的公共產品
亂象叢生的房地產市場,有種聲音逐漸為大眾認可并占據了主流,那就是通過“住房保障體系”來降低房價:讓最低收入者住廉租房,低收入者買經適房,中等收入者(夾心層)買限價房,高收入者去買商品房。
應該說,提出住房保障的初衷是良好的,保障也的確是一個正常社會的必需品,但是,靠政府有形之手根本不可能達成那么多層次完美的匹配,供需的平衡絕不可能通過人為貼標簽和政府定價的方式完成。如此“保障”沿用的仍是計劃經濟的糧票思路,甚至已經異化為用公共財政為少數人謀福利。
舊版經濟適用房誕生于住房市場化改革以后,其目的是讓低收入者“買得起房”。首先,“讓低收入者買得起房”本身就是個偽命題。“住”得起和“買”得起一字之差,天壤之別。消費是分層次的,生存權不等于奢侈權,“買房”體現的是奢侈的置業行為而非生存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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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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