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出差:森嚴的等級,難查的漏洞
一個司長出差,能住多少錢的酒店?一個副部長呢?
責任編輯:李梁 馬昌博 郭力 資訊 陳斌 實習生 雷磊
“一般省廳都不會安排我們住太豪華的酒店,但是到了地市一級往往就會住當地最好的,縣一級就更不用說了。”
住宿超標了怎么辦?“部委只付標準內的錢,其余的地方解決。”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出差標準等級劃分標準。雖然標準日益明晰,但是各種虛假“對策”,仍待進一步杜絕。 (CFP/圖)
一個司長出差,能住多少錢的酒店?一個副部長呢?
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前者是300元一天,后者是600元,至于副部級以上的官員,未有明確規定。而處長及以下的官員,不能超過150元一天。
不過,這些價格背后的酒店可能會超過價格本身所體現的慣常檔次,因為兩年一次的政府采購憑借強大的議價能力,已經事先替他們壓低了酒店的價格——雖然,一些學者認為這一制度還有諸多要改進之處。
財政部最近公布了新的《關于組織開展2011—2012年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一輪的政府定點酒店采購也隨之開始。出差的公務員只需提前預約,并提供證件及介紹信,就可以很優惠的價格入住被采購的酒店。
按照《通知》,公務員出差的定點飯店,應以三星級和三星級以下為主,只能選擇300元以下的標間和600元以下的套間。具體說,副部長住套間,司局長可以單獨住標準間,而處長及以下人員則要求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事實上,自2006年之后,公務員出差不僅只能在定點飯店的名單內進行選擇住宿,就連交通工具,也有著具體的要求。比如《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中規定,要經過單位司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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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