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賣貸款”
信貸資產首次進入二級公開市場進行轉讓交易,這或許意味著銀行將重新定義自己的經營哲學,從過去的“放貸并持有”,一腳踏入“放貸并銷售”的新模式。
責任編輯:肖華 助理編輯 溫翠玲
銀行為何要賣掉貸款?賣給誰?在哪賣?將會對監管帶來哪些新挑戰?
8月17日,三筆信貸資產在天津金交所掛牌,銀行第一次公開賣貸款。 (CFP/圖)
銀監會關上一扇門,天津卻推開了一扇窗。
8月初,銀監會剛下發通知,嚴格監管以轉讓信貸資產為目的的理財產品。8月17日,成立僅兩個月的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就高調宣布:有三筆信貸資產在那里正式掛牌轉讓交易。
在銀行業普遍經歷著銀信合作受阻、信貸收緊,頭寸緊張的重重壓力的背景下,信貸資產首次進入二級公開市場進行轉讓交易。這或許意味著銀行將重新定義自己的經營哲學,從過去的“放貸并持有”,一腳踏入“放貸并銷售”的新模式。
對于總被貸存比、資本充足率“捆”住手腳的銀行業來說,還有什么比“將現有的信貸資產賣出去,既賺息差,又變相增加信貸額度”更吸引他們的呢?
“肥水不流外人田”
信貸資產轉讓在中國最早始于1998年,但大多是在系統內“一對一”私下轉讓
其實,信貸資產轉讓在中國并非新鮮事物,最早始于1998年,當時,中國銀行上海分行和廣東發展銀行上海分行簽訂了轉讓銀行貸款債權的協議,這是國內第一筆信貸資產轉讓業務。
2002年8月,民生銀行正式獲得人民銀行批準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民生銀行上海分行率先與錦江財務公司開展了2億元的信貸資產受讓業務。2003年7月,中國銀監會批準光大銀行開辦信貸資產轉讓業務。隨后,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在銀行間蓬勃開展起來。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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