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房淮安獨奏
淮安的共有產權房從市場收購,政府劃撥的土地按實際拍賣價折讓算入房價,并明確這部分產權屬于政府。這就堵上了一般經適房因土地劃撥導致的低房價以及巨大套利空間。
責任編輯:李鵬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公租房地方策系列報道之三】
淮安的共有產權房從市場收購,政府劃撥的土地按實際拍賣價折讓算入房價,并明確這部分產權屬于政府。這就堵上了一般經適房因土地劃撥導致的低房價以及巨大套利空間。
保障房基金為購買者在銀行的貸款兜底,如實在無法還款,則基金還款并收回產權,重新投入經適房中。
即使政府那部分產權和相應投入,能通過經適房用戶回收相當一部分,但此前政府會有5-8年的持續凈投入,資金壓力不小。
經適房成領導干部福利房,限價房成單位內部定向銷售房……分配是否公平成為保障性住房政策必須首先解決的問題,公租房亦然。 (CFP/圖)
湊足6.5萬元,江蘇省淮安市的低收入者就可買下一套房子五成的產權。這套房子60平方米,性質是商品房,目前市場價約13萬元。
房子的另一半產權屬于一個特殊的投資人——政府。
購買人住進去5年內,如果再支付6.5萬元,就能獲得這套房子100%的產權。如果購買人居住的年限是5年-8年,他需要向政府支付其投資的同期利息。居住8年之后,他要購買政府手里的五成產權,只能按市場價。
居住期間,購買人不需為政府其余五成產權支付房租。如果選擇出售自己的五成產權,政府則與下一個持有人共享產權及收益。
這是江蘇省淮安市2007年時在全國首創的共有產權保障模式。2010年,公租房上升為國家戰略之后,開發與退出模式不斷創新,淮安共有產權模式引發關注。
堵住經適房之漏
按照國家規定,經適房轉讓時應該補交土地出讓金,但在實際操作中,各地均未有具體操作辦法,也并未征收土地出讓金,這讓經適房成為很多人進行利益輸送的渠道。
1998年,淮安與全國其他地方一樣,配合住房貨幣化改革而配套供應經濟適用房。到2001年,淮安市區供應了37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
這些經濟適用房一推出就銷售一空。其原因之一是,很多不滿足經適房準入門檻的人,在低于市場價的經適房價誘惑下,想盡各種辦法擠入,而真正滿足條件的老百姓卻根本買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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