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企業閑置土地一年將禁止買地資格
國土部、住建部發出通知,力推保障房建設落實、嚴格土地出讓管理。企業因自身原因土地閑置一年的,都將禁止競買資格。
國土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7日聯合發出通知,力推保障房建設落實、嚴格土地出讓管理,成為通知的亮點。通知明確,企業違約開發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閑置一年的,都將禁止競買資格。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確定的工作任務,將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的管理調控,積極促進房地產市場繼續向好發展。
企業閑置土地一年 禁止買地資格
通知稱,將采取更為嚴格的土地競買資格審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競買人參加招拍掛出讓土地時,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投標)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同時,如發現并核實競買人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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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la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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