掄起大棒打蚊子——云南環境公益訴訟第一案出臺內情
為了實現公益訴訟零的突破,為了讓環保法庭名副其實,昆明市諸多部門最終促成了環保局與兩家養豬場的對峙公堂。
責任編輯:責任編輯 朱紅軍 助理編輯 袁端端
“好操作、低門檻、有把握”如何達成——
為了實現公益訴訟零的突破,為了讓環保法庭名副其實,昆明市檢察院、法院、環保局諸多部門,半年斟酌,使盡解數,只為“好操作、門檻低、有把握”,最終促成了環保局與兩家養豬場的對峙公堂,一邊是“只能贏不能輸”的壓力,一邊是“冤,比竇娥還冤”的呼號。
誰看誰的臉色? (CFP/圖)
盛名的負累
“法院是不訴不理,只能等米下鍋,公益訴訟最大的困難就是無人來訴。”
法官袁學紅終于可以感到欣慰了。
8月中旬,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俗稱“環保法庭”)正式立案受理了第一起環境公益訴訟。在經歷了自成立至今20個月的漫長等待后,昆明環保法庭終于打破了零環境公益訴訟的尷尬。
現在,作為昆明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環保法庭負責人,袁學紅終于可以對本報記者毫不諱言:環境公益訴訟就是環保法庭成立的初衷。
這也是先前已有過環境公益訴訟破冰實踐的貴陽、無錫兩地環保法庭負責人的一致觀點。
2008年底,陽宗海砷污染事件發生后,在市委書記仇和的直接推動下,昆明中院成立了繼貴陽、無錫之后的又一個環保法庭,并相繼受理過行政、刑事、民事等傳統環保案件,唯獨環境公益訴訟難以突破。
而這與成立之初被賦予的較高期望并不相符。
當初,由昆明中院與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共同出臺的《關于建立環境保護執法協調機制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曾鮮明提出,要在環保法庭探索兩種特殊類型的訴訟:一是環境公益訴訟,二是跨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訴訟。
這兩類訴訟也恰恰是環境訴訟一直以來的熱點和難點所在,業界當時對昆明環保法庭的勇氣和雄心不吝贊美,“環保公益訴訟的大門將向環保組織打開”,&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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