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包容性增長的實質是公平市場力量的增長
包容性增長是對以往非法治市場與非公平市場的糾偏,起自本世紀初對權貴市場的反思,與法治市場與公平市場理念一脈相承。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10月18日閉幕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將理性發展與保障民生提到空前重要的地位,詮釋了此前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出的 “包容性增長”的內涵。
包容性增長是對以往非法治市場與非公平市場的糾偏,起自本世紀初對權貴市場的反思,與法治市場與公平市場理念一脈相承。
從三十年前市場經濟再次植根以來,我國經濟結構中存在兩種性質迥異的經濟體,一是國有控股企業,二是民間草根企業。兩類企業享受完全不同的待遇,各種生產要素,從資金到資源,源源不斷地輸送到精挑細選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而民間草根企業除了特殊的標本企業之外,既無法涉足上游資源性行業,也無法建立自給自足的草根金融,更無法得到公平的市場待遇。后者在口頭上被禮遇,卻在現實中受歧視,成為不大被包容、不太受待見的第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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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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