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加強監管 iPad、名牌手袋等自用也須全額征稅
《文匯報》27日消息稱,據不完全統計,1至9月,全國海關因加強歸類、審價、加工貿易內銷管理、企業稽查、打擊走私等補征稅款合計超過400億元。
關于深圳海關對自用iPad過境征稅的爭論還未得到平息,據香港文匯報報道,26日,深圳海關又對游客超限的自用物品須征稅問題進行新解讀。除明確提出手機、iPad平板計算機等20種全額征稅商品之外, 依據海關2010年第54號公告規定,在“自用、合理數量”范圍內,對入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和對入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總值超出2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物品,僅對超出部分征稅;但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如名貴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征稅。
文匯報報道稱,近日,深圳居民李小姐辦理“一簽多行”赴港簽證后,到香港狂 “掃貨”,其中包括一部iPad平板計算機和一個LV手袋。入境時被海關人員予以征稅放行。李小姐一臉委屈:“我買回來自己用的東西,還用申報征稅嗎?” 對此,海關關員答覆:“自用、合理數量的個人物品,不等于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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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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