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坎坷“綠”途:先救國,再誤國?

低碳經濟實現的目標不能只是經濟上的增長,還要為人民生活水平的真正提高服務,而現在,“世界范圍內找不到做得很好的國家”。

責任編輯:責任編輯 朱紅軍 助理編輯 袁端端

中國崛起的十年,和日本“失去的十年”,在2010年8月,終于有了最直接的碰撞:中國的經濟總量首次超越日本,位列世界第二。

日本遺憾,中國警醒,但數字上的高下,并不足以概括全部事實。

在綠色浪潮來襲的今天和未來,我們究竟超越了日本什么,又落后了日本什么,依舊值得追問。

南方周末記者為期半月,深入日本社會,遍訪各界,還原真實的中日差異。“超日之思”專題將以上下兩輯的篇幅,超越數字高下,聚焦日本在環保、低碳等綠色領域的成敗利弊,以資后來居上者中國借鑒。

低碳經濟實現的目標不能只是經濟上的增長,還要為人民生活水平的真正提高服務,實現低碳的同時,還必須控制失業率過高,而現在,“世界范圍內找不到做得很好的國家”。

中日近十年GDP增長對照圖 (CFP/圖)

“環境立國”曲折

中國如今面臨的許多環境污染問題,在上世紀60年代的日本也曾發生過。

當時日本以水俁病為代表的四大公害,在所有發達國家中最為突出。曾經的日本,和中國一樣走著以經濟發展為先的策略,對于制定產業公害等對策一直持消極態度。日本政府最初在厚生省設置負責公害問題的專家還是1961年,而即便厚生省環境衛生課的這名負責人在“公害問題”之外,還必須承擔理發、美容院的指導監督和公共浴場的監督之責。

這種在今天看來不可思議的工作安排,恰恰體現了當時日本社會對環境的認知水平。

1967年,日本公害基本法得以出臺,國會在1970年集中審議了公害的對策,在眾所周知的“公害國會”(由于主要以公害問題為議題而得此名)上,制定了多項法律約束,環境治理始步入正軌。

今天,四十年前的“公害國會”被冠以日本經濟轉型開端等標簽意義,事實上,這一變化多源于民眾的強烈批評。而日本政府的立場亦一直在約束環境和發展經濟中搖擺不定,這構成了日本政府之后二十年間推進環境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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