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試推“以房養老” 可操作性仍待考證
針對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社會養老服務壓力加重的問題,“以房養老”這個不算太新的提議是否能得到來自社會的積極反饋呢?
針對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社會養老壓力加重的問題,民政部門的目光再次放在了“以房養老”這個不算太新的提議上。
在7日舉行的全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上,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其報告中指出,要積極引導企業開發老年住宅、老年社區、“以房養老”等服務市場。
何為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即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的一種養老方式。
據揚子晚報報道,江蘇省老齡辦副主任牛飚表示,要使以房養老得以實現,需要滿足3個條件:首先,擁有對房子的產權,這樣才有出租或者抵押房屋的權利;其次,老年人與子女分開居住,使得房屋的出租或者抵押不至于影響正常生活;再者,老年人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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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la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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