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酬改革:爭議在工資之外將按企業同類崗位定價
公務員的工資或許不難監督,但包括各種各樣福利在內的灰色收入卻難以監督。
據新華網11月5日報道,新華社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獲悉,針對30名全國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的當前我國存在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發放隨意性大、缺乏法律依據,部分行業企業工資水平過高,高管年薪制度不完善等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組織研究擬訂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并在方案出臺后積極開展相應立法工作。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并了解到:前者主要包括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的完善、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制度、對基層低收入公務員群體增加激勵措施等。后者重點則放在清理整頓事業單位津貼補貼、推行績效工資制度等方面。
國家發改委社會研究所所長楊宜勇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放在“標桿”的位置:“工資都由公共財政發放,關注度自然很高,在具體工資構成上也理應和社會同步,參照市場同類崗位的社會定價,進行改革完善。”
公務員薪酬:參照企業同類崗位的市場定價
人保部工資研究所研究員劉軍勝介紹,今后應該會有一套更加全面的公務員系統職位和職級晉升通道,“比如你職務上不去,當不了官,但是按照專業技術崗位或者相應的職稱,也可以進行績效分級,從而享受不同級別的工資”。
而至于具體實施辦法,楊宜勇介紹,可參照企業同類崗位的市場定價來為公務員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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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