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艾滋就業歧視第一案”原告敗訴
專業人士指出,原被告力量懸殊,反歧視法律缺失以及社會對艾滋病認知片面,該案敗訴并不意外,但敗訴亦有價值
11月12日下午,據財經網報道,備受關注的“反艾滋就業歧視第一案”在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法院宣判,法院駁回原告小吳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兩被告(安慶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教師招聘中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并無不妥,對原告作出的拒絕錄用決定符合法律規定。
原告小吳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小吳說“我對這個結果很失望,出乎我的意料。”他還稱,“如果當時教育局可以說,你不要當老師了,給你另一份工作,我差不多也會接受,我只是要一份工作,要生存下去。讓我的父母放心。”
《財經》報道指出,在安徽省安慶市市直學校2010年招聘教師考試中,因艾滋病病毒(HIV)檢測呈陽性,某師范大學應屆畢業生小吳被當地教育局拒絕錄用。隨后小吳將安慶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今年10月13日,該案在安徽省安慶市迎江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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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flying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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