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礦難停職4月后原級調任省直專家指官員復出存制度漏洞
今年7月因“6·21”礦難事故受到降級處分并被停職的平頂山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李恩東出任河南省水利廳副廳長,級別為正廳級。
據河南省人民政府網站11月初消息,今年7月因“6·21”礦難事故受到降級處分并被停職的平頂山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李恩東已出任河南省水利廳副廳長,級別與平頂山市長相同,為正廳級。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平頂山市連續發生兩起特大礦難,累計死亡人數達到125人,李恩東等人也因此被停職。
2009年9月8日,平頂山市新華區四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2010年6月21日,平頂山市衛東區興東二礦又發生特別重大炸藥燃燒事故,死亡49人。
7月2日,中共河南省委召開省委常委會,聽取河南省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平頂山衛東區興東二礦“6·21”井下火藥爆炸等重特大煤礦事故的匯報,研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河南省委決定,對平頂山市市長李恩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李俊峰和洛陽市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沈慶懷實行停職。
據中國政府網引述安監總局網站消息,國務院在事故調查報告批復中認定,上述兩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時任平頂山市長李恩東對兩起事故都負有領導責任,給予降級和黨內嚴重警告的政紀、黨紀處分。
高調問責 “閃電”復出
李恩東復出的消息被新華網、人民網以及新浪、網易各大門戶網站轉載,引起公眾熱議。
事實上,李恩東絕對不是第一個高調問責后“閃電”復出的官員,同類事件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