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公權力必須依法行使
公權力過度膨脹和強勢,勢必會擠壓公民基本權利的存在空間。地方政府任意限制公民基本權利的行為,難免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一個重要根源。
責任編輯:戴志勇
公權力過度膨脹和強勢,勢必會擠壓公民基本權利的存在空間。地方政府任意限制公民基本權利的行為,難免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一個重要根源。
地方政府“禁摩”、“禁電”,“限摩”、“限電”,弄不好會嚴重侵犯公民基本權利。一些地方政府的“禁摩”、“禁電”行為,往往引發民眾抗議。11月15日發生在湖南郴州市的民眾抗議風潮,或許是最近的一次,各方應該從這次風潮中吸取教訓。
部分市民為何反對“禁摩”
據報道,郴州市政府的“限摩規電”措施,于11月15日上午引發數以千計的民眾到市政府請愿并上街“散步”。
經我查證,郴州市“限摩規電”引發風潮的主要原因如下:2010年11月2日,郴州市政府辦公室以郴州市人民政府的名義,發布了《關于在市城區部分區域道路限制摩托車通行的通告》(簡稱“通告”)。郴州部分市民的不滿,主要是針對通告中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或問題:
1.自通告發布之日起,禁止湘LG、湘LQ、湘LE等非城區號牌和外地號牌的二、三輪摩托車和所有不符合有關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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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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