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火調查細節觀察
1996年,香港嘉利大廈發生了一場震動全港的特大火災,災后進行的獨立調查中,諸多細節給人啟發。
責任編輯:曹筠武 實習生 周菁
編者按:
11·15上海大火的悲痛尚未遠去,調查和善后工作已迅速進行。1996年,香港嘉利大廈發生了一場震動全港的特大火災,災后進行的獨立調查中,諸多細節給人啟發。
調查中,有專家認定,電梯焊接工的焊屑是火災起因。法官胡國興依然小心求證。他曾向英美的專家反復求證,一粒焊屑可能的溫度有多高,從擦出到掉落過程中,溫度的損耗是多大,是否足夠引燃周圍的可燃物。
香港《調查委員會條例》規定:到調查委員會來說明情況或者作證的人,其提供的信息不能被作為指控他犯罪或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證據。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有證人說,就是我點的火,檢控機關也不能據此起訴他,必須另行調查取證。
調查的獨立與公正無人質疑,報告結論中,沒有發現誰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當事各方,尤其是受害者家屬,都平靜地接受了調查結果。
1996年香港旺角嘉利大廈大火 (資料圖/圖)
1996年香港旺角嘉利大廈大火
香港大法官胡國興 (CFP/圖)
1996年香港嘉利大廈大火的中期報告和最終調查報告,靜靜地躺在香港歷史檔案大樓的資料室里。13年過去了,這份報告中的每字每句,一直在經受歷史的檢驗。
這場14年前的大火,導致41人罹難、81人受傷,是二戰以來香港最嚴重的火災,一時間令香港輿論震驚。
大火之后,香港政府消防處和警務處對火災發生的原因做出了三份報告。香港末代總督彭定康又依據香港《調查委員會條例》,委任香港高等法院資深大法官胡國興擔任嘉利大廈大火調查委員會的主席,對火災進行獨立調查。
現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的麥燕庭說,胡國興法官斷案處事不偏不倚,深受香港社會尊崇,記者們喜歡稱他為“胡官”。調查開始后,有兩位市民主動將拍攝的火災現場錄像提交給胡官,幫助他查找真相。
作為總督委任的惟一一名獨立調查人員,胡國興大法官以極端的認真和中立,向歷史作出了負責任的交代——
由于調查全程的所有聆訊都向公眾和媒體公開,所有受難者家屬都能親臨現場,聽取各方對證據的質證,調查的獨立與公正無人質疑。胡法官在調查結論中,也沒有發現誰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當事各方,尤其是受害者家屬,都平靜地接受調查結果。
而香港也從這場火災中真正吸取了教訓。1968年至嘉利大廈大火前的28年里,香港共發生過22起5級大火;之后至今已經14年了,只發生過一起5級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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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