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誹謗”官員免職后悄然升遷
“誹謗”官員案頻發背后的秘密:地方官員違法成本幾乎為零。
責任編輯:李梁 馬昌博 郭力 資訊 陳斌 助理編輯 溫翠玲
“誹謗”官員案頻發背后的秘密:地方官員違法成本幾乎為零。
哈哈,帽子還在! (梁偉馳/圖)
2010年12月2日,因涉嫌發帖誹謗官員的甘肅青年王鵬,在關押9天后,終于在媒體的關注下,被寧夏吳忠警方釋放。
和近幾年層出不窮的誹謗官員案相比,“吳忠帖案”的結局似乎最為完滿。吳忠官方不僅承認了這是一起錯案,向王鵬道了歉,而且直接經辦此案的責任人——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局長何澤祥,黨委副書記、政委汪洪東均被免職。
然而各方人士并不樂觀。一位公安系統人士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說,對地方官員而言,抓一個批評官員的公民,成本小、收益大。一來抓人帶來的恐懼,可以立刻減少地方上批評的聲音;二來事情平息后,被免職的官員依舊可以得到重用甚至提拔。
南方周末記者在對近年來一系列因言獲罪案件的最新調查,印證了這種現象,從重慶“彭水詩案”、山西“稷山文案”、山東“高唐文案”,到河南“靈寶帖案”,當事官員被處以短暫的黨紀政紀處分后,紛紛繼續升遷之路,而被他們追捕的當事人,至今仍生活在恐懼之中。
免職的官員升遷了
“等輿論焦點過去了,安排到其他部門當領導,因為你受委屈了。”
12月4日,山西運城電視臺發出“干部任職公示”,運城市鹽湖區委書記李潤山將由縣處級升為副廳局級。12月6日,鹽湖區委辦公室向南方周末記者證實了此事,并表示李潤山很可能會擔任更高的職位。
李潤山是誰?他是2007年“稷山文案”中被“誹謗”官員。當時,稷山縣人大法工委主任楊秦玉、縣農機局局長薛志敬、縣委研究室副主任南回榮舉報縣委書記李潤山,結果被法院以誹謗罪,判處3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
沸沸揚揚的輿論批評沒有撼動法院的判決,也似乎沒有影響李潤山的仕途。2010年,李潤山被調至運城市鹽湖區任區委書記,雖是平級調動,但稷山縣和鹽湖區在運城市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語。
各地因言獲罪的案件中,重慶“彭水詩案”影響最大。當事官員、彭水縣委書記藍慶華被短暫免職后東山再起,出任重慶市統計局副局長。
2006年&ldq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