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天然氣供熱漲價30%理由:2008年聽證會通過
蘭州市政府對近期高達近30%的天然氣供熱漲價令表示,兩年前已經召開過聽證會,并通過了天然氣漲價的決定,現在只是執行兩年前的決定。
12月12日,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天然氣供熱價格未經聽證漲價30%”事件做了回應。
此前,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12月10日,蘭州市政府宣布了高達近30%的天然氣供熱漲價令。根據漲價令,蘭州市天然氣供熱價格由原來的每平方米3.3元,調整為4.2元,上調0.9元,與燃煤供熱價格一致,并從11月1日開始執行調整后的新價格。
對此,有市民說,算下來一個供暖季要多花500多元錢,有點吃不消,生活壓力非常大。
蘭州市物價局副局長李發庭在10日的發布會上介紹,11月2日,蘭州市物價局召開座談會,來自蘭州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局、消協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供熱企業的代表,就蘭州居民天然氣供熱價格調整進行了座談。“與會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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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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