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將發放亞運公交補貼
12月27日,亞運公交現金補貼方案經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方案明確了亞運公共交通現金補貼發放工作的范圍和標準,發放時間為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3月31日,其間市民可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領取,但逾期將不再受理。
12月27日,亞運公交現金補貼方案經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方案明確了亞運公共交通現金補貼發放工作的范圍和標準,發放時間為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3月31日,其間市民可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領取,但逾期將不再受理。
和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經修改后制定的《亞運公共交通現金補貼發放工作總體方案》,在補貼發放范圍及標準、發放流程等方面都沒有變化,只是明確了具體的發放時間。其中戶籍家庭在領取時間上,除了春節期間2011年2月2日至2月9日外,每周的周一至周日,都可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領取補貼,流動人員領取時間與戶籍家庭相同。
各大中專院校、各技工院校補貼發放,將由市財政局或區政府將財政補貼劃撥至廣州市各大中專院校、各技工院校賬戶,再由院校發放至符合條件的學生手中。
會議要求,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工作方案》,研究確定方便市民領取的每個發放點的地理位置和工作時間,切實把補貼發放到位,全力以赴將好事辦好,讓市民領得明白,用得開心,增強自豪感和幸福感。
發放范圍及標準
一、具有廣州市戶籍(2010年11月6日之前(含11月6日)立戶)的家庭按每戶150元發放亞運公共交通現金補貼。
二、具有廣州市集體戶口的市民(不含各類學生以及外地生源戶口未遷入廣州市學校的在校學生)按照每人50元發放公共交通現金補貼。
三、截至2010年11月6日,在廣州居住半年以上且持有居住證(含辦證、續期回執)或有效期內IC卡暫住證的流動人員(不含各類學生以及外地生源戶口未遷入本市學校的在校學生),按每人50元發放公共交通現金補貼。
四、廣州地區各大中專院校、各類技工院校(含民辦、獨立學院,校址未設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院校、分校及校區除外)非廣州市戶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按每人50元發放公共交通現金補貼。
發放流程
一、符合領取條件的廣州市戶籍家庭,由戶口簿中登記的任何成員憑戶口簿和本人身份證(非戶主需同時攜帶戶主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領??;
二、符合條件的廣州市集體戶口市民,由立戶單位所在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統一領取,再向個人分發;
三、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居住證(含辦證、續期回執或有效期內IC卡暫住證)到證件辦理所在街道、鎮領??;
四、各大中專院校、各技工院校補貼發放,將由市財政局或區政府將財政補貼劃撥至廣州市各大中專院校、各技工院校賬戶,再由院校發放至符合條件的學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