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稅后利潤上交比例提高5%
從2011年起,除兩家糧棉儲備的央企外,其余央企上交比例統一提高5%。
國家財政部網站29日發布《關于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從2011年起,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并將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類型由2007年公布的三類調整為四類,除兩家糧棉儲備的央企外,其余央企上交比例統一提高5%。國有金融企業未被納入預算實施范圍。
通知規定,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分四類執行,第一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15%,第二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10%,第三類為企業稅后利潤的5%,第四類免交國有資本收益。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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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lai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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