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錯即改(20110106)
責任編輯:肖華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羅瓊
■第1402期101230 特別報道5版《打虎網民:打的不止老虎》一文中,“微博的力量”部分第6段,“原本被警方抓走的鄧玉嬌,最終被無罪釋放,與網民的壓力不無關系”表述有誤。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為: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因其行為屬于防衛過當,并有自首情節,且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所以對其免予刑事處罰。免予刑事處罰屬于有罪判決,而非“無罪釋放”。
咸寧lianmh
網絡編輯: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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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2期101230 特別報道5版《打虎網民:打的不止老虎》一文中,“微博的力量”部分第6段,“原本被警方抓走的鄧玉嬌,最終被無罪釋放,與網民的壓力不無關系”表述有誤。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為: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因其行為屬于防衛過當,并有自首情節,且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所以對其免予刑事處罰。免予刑事處罰屬于有罪判決,而非“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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