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能成為改革契機,房產稅不征也罷
如果房產稅在幾處試點之后便全國推開,再無上述更重要的配套改革,不如不推。這些年,已有很多改革機會被錯過。這一次,還望別再止步于公眾的口水成災,欄桿拍斷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2010年1月9日,重慶確定開征房產稅。試點落地后,無房的,自然期待房價下降;因對征稅規則缺乏話語權,有房的,即便僅一套,也在擔心賴以安身的房子終要交稅;處于有無之間的,則急切想知道這件“終極武器”,能否真打掉地方政府上癮的土地財政,對血拆釜底抽薪。
試點畢竟只是試點,何況具體方案未定。在木已成舟之前,作為納稅人,尚有五點訴求或值得一說。
首先是征稅的正當性。新稅種也好,從1986年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擴展而來也罷,若想從公眾口袋直接掏錢,理應由人大立法,而非政府發個條例就把這事兒給辦了。到底按面積還是按價格征,為何稅率是0.5%或3%,已購房征不征,第一套房是否永久不征……這些疑惑,得通過人大辯論一一澄清和界定。征稅等于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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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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