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免死”為何進一步退半步
有人認為,對于中國的現實來說,老人免死的限制,也是“遺憾的必要”。另有人認為,這反映了社會潛意識里多強調打擊犯罪,而少有寬宥平恕之心。
責任編輯:李梁
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75歲以上老人免死”設限,立法“留尾巴”引發激烈爭論
如果目前的草案得以通過,中國這種附加限制的“老人免死”,將成為世界上罕見的立法例。
有人認為,對于中國的現實來說,老人免死的限制,也是“遺憾的必要”。另有人認為,這反映了社會潛意識里多強調打擊犯罪,而少有寬宥平恕之心。
監獄中的老年犯。 (南方周末記者 翁洹/圖)
免死加限制,仍有委員不放心
2010年12月下旬,11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繼續審議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其中,“75周歲以上的老人不適用死刑”條款在會場內外引起激烈爭議,主要原因是它的背后加上了一條小尾巴:“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修改后的條文,增加了對老年人免死的限制,看上去不枉不縱、萬全周到。不過,參加草案審議的常委會委員中,還是有人對此不放心。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連寧的想法代表了多位委員的疑問。他說,假設有一位老人劃了根火柴,本來想燒某家人的房子,結果火災殃及整棟大樓,造成了幾十人、上百人的死亡。劃了根火柴,手段不殘忍,后果很嚴重,該不該判死刑?
另一位全國人大代表張淑琴想得更遠,“如果75周歲以上的老人被人利用,從事販毒以及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的其他活動,后果非常嚴重怎么辦?”
委員們建議將“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改為“后果特別嚴重”,以防止那些罪大惡極的老人逃脫死刑的懲罰。
不僅如此,不止一位委員有更進一步的觀點,堅持將這條“老年人免死”的規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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