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中院稱將再審偷逃368萬過路費案
河南農民時建鋒因在8個月內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368萬余元獲刑無期,引發各界關注。平頂山市中級法院1月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案件的事實認定、定罪量刑等問題進行了解釋說明。
河南省禹州市農民時建鋒因在8個月內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368萬余元,被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00萬元。
這起案件近日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不少人對量刑定罪及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提出疑問。
1月14日凌晨,平頂山市中院以出現“新的證據”為由,對該案啟動再審。
據平頂山市中院網消息,引起媒體關注和熱議后,該院組織人員對該案進行了復查,并于1月13日訊問了時建鋒。在訊問過程中,時新供稱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實因出現新的證據可能發生變化。據此,平頂山中院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該案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13日,時建鋒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只是“替罪羊”,是替弟弟頂罪來的。但法院工作人員表示,從證據材料和相互印證的口供來看,該案實為時建鋒主導的。
時建鋒稱,“高速路上超重的車都是假軍牌車,跑車的都知道這個是假的,不超載、不逃費賺不到錢?!?rdquo;
他還表示,自己不上訴,是因為自己無兒無女,沒有后顧之憂。
此前,1月12日下午,平頂山市中級法院曾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此案的事實認定、定罪量刑等問題進行了解釋說明。
被告服判 即將服刑
據法院介紹,被告人時建鋒現年43歲,漢族,小學文化。他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并當庭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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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