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高院:368萬過路費案證據不足 主審法官被免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時建鋒詐騙一案的情況和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情況。
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通報時建鋒詐騙一案的情況和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情況。時建鋒一案主審法官婁彥偉助理審判員職務被免,調離審判崗位,平頂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長侯曉宏被免職,平頂山中院副院長任建軍停職檢查。
責任追究:撤回起訴 通報批評
河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平頂山市中院認定時建鋒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主要表現在時建鋒是否參與犯罪,是否與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什么等。
加之,時軍鋒(時建鋒之弟)已于15日晚向公安機關投案,供述稱其哥是替其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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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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