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地權永固,民心始穩
那些對法律條文較真的民眾,至少對司法還懷有一份信心。這份信心難能可貴,政府理應珍惜,以良法的制定而非對良法的暗地篡改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上海市規土局近日文告,稱國有建設用地70年使用權期滿后,要無償收回。此言一出,輿論嘩然。1月17日,該局“澄清”,住宅用地自動續期,到期收回的非住宅類用地,“僅針對土地出讓期滿、因公共利益需要續期申請未獲批準的地塊”。
僅是地方政府部門,僅是 “須知”與“通知”,根本不是法律,取予之間,已致民心浮動??梢?,作為最大宗之恒產,地權攸關民眾身家性命,稍有風吹草動,便會引來滔天大浪。問題在于,根據現行土地制度,城市建設用地的操控權幾乎全在地方政府。相比物權法,地方行政法規、條例、通知,甚至部分地產商一張來路不清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都更有實際效力,更能掀動民眾這最大宗之恒產。
對于住宅用地70年以后怎么續期,不僅民眾“懸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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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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