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妻吳淑珍將入獄服刑
臺灣高雄地檢署日前發出通知書,要求因龍潭購地等弊案被判刑17年6個月的陳水扁妻子吳淑珍2月18日到案執行刑期。屆時她將被送往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
臺灣高雄地檢署日前發出通知書,要求因龍潭購地等弊案被判刑17年6個月的陳水扁妻子吳淑珍2月18日到案執行刑期。屆時她將被送往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
2010年12月,臺灣高等法院作出對吳淑珍執行17年6個月有期徒刑的判決,而臺灣高檢署和臺北地檢署決定,由于吳淑珍身體狀況欠佳,將其發往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服刑,由高雄地檢署執行。培德醫院已收集吳淑珍身體狀況的各種情況,并做好讓她“順利服刑”的因應措施。
吳淑珍在住進培德醫院后,院方將診斷其身體狀況,確認她個人能夠自主活動的程度及范圍。檢方表示,如果吳淑珍在培德醫院能維持基本生活,就會留下服刑。若在培德醫院出現難以自理生活的情況,也會依法讓她保外就醫,或指定安置于適當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