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厲的法官回避規定”管住配偶子女,管不管兄弟?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衛平建議,對于全國有多少法官的配偶或者子女是律師,其中又有多少涉及利益輸送,最高法院應該給出確切的數據,讓外界評估、討論出臺這一規定的必要性。
責任編輯:李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規定征求意見時,有法官提出,“為什么只提法官的配偶或者子女,法官的父母、兄弟姐妹當律師也不少見。”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衛平建議,對于全國有多少法官的配偶或者子女是律師,其中又有多少涉及利益輸送,最高法院應該給出確切的數據,讓外界評估、討論出臺這一規定的必要性。
“史上最嚴厲的法官回避規定”,其實也有不少漏洞可鉆。 (梁偉馳/圖)
“絕非一時的心血來潮或者突發奇想。”最高人民法院在對外的文稿中使用這樣的字眼,以往極少見到。
它指的是最高法院2月10日出臺的一項規定:法院領導或者審判、執行、立案、審判監督、國家賠償等業務崗位工作的法官,配偶或者子女是律師的,一方必須退出。打個比方,丈夫是法官,妻子是律師,要么丈夫別當法官了,要么妻子不能在丈夫所在法院的轄區內辦案,總之有一方必須避嫌。
此前,根據中國法律,當事人只能在具體個案中申請法官回避;現在,只要配偶、子女是律師,法官就可能當不成。有媒體稱之為“史上最嚴厲的法官回避規定”。
在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即將“開鑼”之前,最高法院出臺“最嚴厲回避規定”,確非“突發奇想”。去年兩會期間,九三學社中央向全國政協提交了《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預防司法腐敗的建議》的提案,該提案針對司法系統腐敗存在的問題,提出了6項建議。
最高法院表示,新出臺規定積極回應了人民群眾對司法廉潔問題的關切。
規定一出,湖南省某市的網絡論壇上,馬上有人列出該市中級法院四名法官的姓氏,稱他們的配偶或者子女正是律師。
在深圳市中院,依據這一規定,有二十多個法官必須回避。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這些法官已經開始寫申報材料,等待法院的安排。多數人表示不方便發表評論,其中一人告訴記者,他“服從組織的安排”。
上海、重慶已先行&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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