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是提升政府公信力
必須盡快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讓底層民眾重拾信心,恢復社會信任感,這是政府合法執政、依法行政和社會管理的基礎。唯此,才能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穩定
責任編輯:戴志勇
■編者按
去年以來,未發生類似甕安事件、石首事件那樣的大規模群體事件,但維護社會穩定的壓力仍存。具體總結群體事件的正確應對之法,汲取應對不善的教訓,從治本與治標兩個層面,提出化解思路與途徑,或能更好地維護民眾正當利益,有利于在此基礎上,追求到一個更公正因此也更穩定的社會秩序。本期刊發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所單光鼐研究員的分析與對策,供讀者參考。
必須盡快提升地方政府公信力,讓底層民眾重拾信心,恢復社會信任感,這是政府合法執政、依法行政和社會管理的基礎。唯此,才能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穩定。
底層社會成員對社會的絕望往往是引發社會動蕩的主因。社會公共政策必須對他們給予更多傾斜,且施以實實在在的社會救助。
關鍵是提升政府公信力
去年以來,沒有出現大規模的群體事件。但是群體事件出現了一些新的特征。如微博異軍突起,新興媒體改變群體事件動員結構的這個趨向更加明顯。如沒有良好理性的互動,社會將很難前進。
再如,大多群體事件都是地區性、行業性的,零星、偶發,但近期出現了由地方性向地區性,繼而向多個地區擴展、蔓延的動向。慶幸的是,近期群體事件出現的“向上規模轉移”動向,在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積極、穩妥努力應對下中斷、中止。
不容忽視,群體事件有“重復”、“重現”的現象。群體事件中出現了與以往群體事件高度相似的案例。這說明:一、事件內在的發生機制存在相似性。二、社會結構內存在發生“事件”的社會基礎。如,社會存在結構性誘因;有結構性怨恨存在,民眾中不滿情緒甚多。
對近期群體事件,有如下基本認知和判斷:
群體事件增長勢頭放緩,且時有下行波動變化的趨勢;全年未發生類似甕安事件、石首事件那樣的群體事件。這在新世紀以來的歷年中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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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