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下發公車配備管理辦法
近期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省部級官員配車,使用年限從5年一換變為8年一換。省部級官員提升職務后,不能換車,“車隨人走”。
3月7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原副書記李宏向《新京報》記者透露,近期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分別針對省部級和省部級以下單位做出規定,省部級官員配車,使用年限從5年一換變為8年一換。省部級官員提升職務后,不能換車,“車隨人走”。
據了解,這份文件已下發到各級黨委政府,但尚未向社會公布。各省份就此辦法正在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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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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