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良藥為何背上“奪命”惡名——“尼美舒利”風波再思考

“尼美舒利”風波再次警示,我國在藥物上市再評價、藥物警戒觀念、兒科用藥立法等方面都有待加強和完善。

責任編輯:朱力遠

“尼美舒利”風波再次警示,我國在藥物上市再評價、藥物警戒觀念、兒科用藥立法等方面都有待加強和完善。

最近一段時間,媒體上頻頻爆出有關退燒藥“尼美舒利致命”的新聞。在國家藥監局未做出回應之前,各地藥店已經自發地將“尼美舒利”下架。隨后,某國內尼美舒利生產商指出,該傳聞系國外制藥商為競爭退燒藥市場惡意所為,并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兒童的生理特點與成人迥異,兒科用藥遠非“劑量減半”那么簡單。 (CFP/圖)

該事件的最新進展是:在臨床和學界普遍對尼美舒利的安全性提出質疑之際,2011年2月18日國家藥監局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該藥在不良反應監測時“暫未發現異常”,屬國家批準的兒科用藥。隨后媒體又爆出,該藥缺乏臨床試驗數據,系“鄭筱萸時代”審批的新藥,我國的藥品監管體系一時間成了公眾輿論關注的焦點。

國外制藥廠商贊助學術研討會,讓人感到幕后推手,難逃惡意競爭之虞。文獻記載大量尼美舒利不良反應的病例,與官方不良反應監控體系“查無記錄”自相矛盾,也讓人疑竇叢生。是利益作祟,競爭對手在“妖魔化”尼美舒利,還是“監管不力”,職能部門刻意掩蓋不良反應數據?“尼美舒利風波”在百姓眼里愈發顯得撲朔迷離。

曾經的良藥

尼美舒利屬于非甾體類抗炎藥,是第一個高選擇性COX-2(Ⅱ型環氧酶)抑制劑。

尼美舒利藥物靶點明確,而且經口服給藥后腸胃吸收迅速,臨床療效上具有“起效快,藥勁大”的特點。尤其是,其他退燒藥作用如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等收效甚微時,口服尼美舒利往往立竿見影。

尼美舒利藥用功能的發現,可上溯到1974年比利時的相關專利申請。1976年,瑞士公司 Helsinn Healthcare率先開發尼美舒利。1985年尼美舒利作為抗炎鎮痛藥在意大利首次上市。尼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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