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規范博弈,國企才能更給力
要馴服國企這種超經濟的博弈能力,看來只能是一場漫長的超經濟博弈
責任編輯:陳敏 史哲 蔡軍劍
若不是“一位曾經參與國資法制定的專家組成員”向媒體報料,極少有人知道,壟斷性央企紅利上繳比例曾在“政策預案”中定于30%。民眾看到的,只是折半后的那個15%。為什么是15%而非30%?該專家在2011年3月7日的報道中說:“因為部分央企及相關部委的博弈力量太強大。”
到目前為止,本應為 “全民股東”分享的紅利,分別用于央企重組、央企自主創新與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支出、央企災后重建、應對金融危機以及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換言之,是在國企體內循環,與公共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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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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