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利用,還是正當的保護?——“活熊取膽”爭議縱深化,法學家吁請制定動物保護法
3月10日,持續經日的活熊取膽爭議再有進展,一批國內知名法學家公開呼吁:制定動物保護法,禁止虐待動物。
責任編輯:朱紅軍 曹海東 助理編輯 袁端端
圓桌嘉賓:
梁治平: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副所長、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張明海: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國家重點學科負責人,東北林業大學野生動物研究所所長
侯蓉:全國人大代表,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主任
祖述憲:安徽醫科大學流行病學與社會醫學教授,已退休
賀海仁: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3月10日,持續經日的活熊取膽爭議再有進展,一批國內知名法學家公開呼吁:制定動物保護法,禁止虐待動物。
呼吁書稱:“現有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經不足以應對這一領域今天所面臨的嚴峻問題,需要在立法宗旨、制度配套、機構建設和法律執行諸方面加以檢討和改進。”
“比野生動物保護狀況更令人憂心的,是包括農場動物和伴侶動物等在內的飼養動物的生存境況。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種法律以它們的基本利益為關照對象……法律在這方面的缺失,不僅于動物保護不利,也造成法律與社會道德意識之間的巨大落差,有礙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
這是一批享有盛譽的法學家,包括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季衛東、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梁治平等人。已經81歲高齡的江平教授,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指斥活熊取膽行為“很不人道”,希望能夠立法規范,“最基本的原則就是,不許用虐待的方式造成動物生理上極大的痛苦,來獲取商業利益”。在日本執教多年的季衛東教授則介紹,日本獵殺海豚的做法同樣遭遇詬病和立法缺失。不過,日本虐待、殘殺動物是可按刑法定罪的,“比如一年以下的徒刑,還有罰金的方式,確保法律規定的效果。”中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雪莉則建議,要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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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