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節能減排決策始末
“十二五”期間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6%和17%的指標何以出爐?地方如何與中央討價還價,這種博弈怎么改變了決策?
責任編輯:曹海東 助理編輯 袁端端 實習生 張晴
過去一年內,圍繞“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各方爭論不已,而今即將塵埃落定。“十二五”期間單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別降低16%和17%的指標何以出爐?地方如何與中央討價還價,這種博弈怎么改變了決策?
“十二五”期間,既要保持經濟增速,又要節能減排,地方政府壓力重重。 (勾犇/圖)
爭論一年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終于揭開謎底。
上周六,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正式披露,“十二五”單位GDP能耗下降目標確定為16%。同時公布的還有新增的約束性指標,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以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上升至11.4%等。
這些看上去缺乏色彩的數字,將決定未來五年中國節能減排的走向,也將對未來五年中國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剛剛過去的五年,20%的單位GDP能耗下降指標已經讓地方政府經歷了“過山車”的過程——從忽略到重視,再到最后秋后算總賬時怪招迭出。
“十二五”期間的“16%”、“17%”這兩個讓各界關注已久的數字究竟是如何出爐的?其間有又經歷過哪些較量?
“十二五”新方案
2011年“兩會”開幕前,各省的發改委、經信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的主任們,拿到了一份并不陌生的任務清單。
南方周末記者從權威渠道了解到,圍繞未來五年下降16%的總目標,全國31個省份,以發展階段的相似性為標準,大致被分為沿海發達地區、發達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幾檔,按類別分解節能降耗指標。
其中,青海、西藏和新疆三個少數民族聚居區,因為特殊性,其能源強度(單位GDP能耗)下降指標被定在了10%。同屬西部的寧夏、甘肅兩省份,目標定在15%。其余東、中部省區,則分擔16%或者略高于16%一到兩個百分點的降耗任務。“十一五”期間,各省分到的能源強度目標,雖有七八種,但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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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