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公布《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日前國務院公布《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明確了公路養護工作的責任主體,并加大對車輛違規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的處罰力度。
中國政府網 3月14日報道,日前國務院公布《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下稱《條列》),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法制辦、交通運輸部負責人就《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負責人表示,在我國公路建設大發展的同時,各類破壞、損毀公路及附屬設施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有必要認真總結經驗,制定公路安全保護的專門行政法規,充實和細化公路法所確立的公路安全保護方面的基本制度,為公路安全保護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
截至2010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達398萬多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達到7.4萬公里。
關注一:針對超載出“硬招”
負責人介紹,為依法治理車輛違規超限超載運輸”,《條列》主要作了以下規定:
一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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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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