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紀委書記,市委書記也不敢監督我”——死刑官員曾錦春對話反腐學者
省紀委每年都搞紅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萬,交一百。我當市紀委書記時每年交一萬,實際上收的遠遠不止這個數,做做樣子而已。
責任編輯:李梁 馬昌博 郭力 助理編輯 溫翠玲
省紀委每年都搞紅包上交,私底下有些人是收多交少,收一萬,交一百。我當市紀委書記時每年交一萬,實際上收的遠遠不止這個數,做做樣子而已。
“我的確有罪,我現在是知罪、認罪、悔罪。我是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才落到今天的下場。” (《法制周報》記者 伏志勇/圖)
備受關注的湖南郴州原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曾錦春,于2010年12月30日被執行槍決。曾錦春尚在獄中等待判決的時候,知名反腐學者王明高等人到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看望他,并與他進行了數次長談。
曾經霸氣張揚的紀委書記曾錦春,獄中已是一個滿頭白發的羸弱老人。在即將由湖南文藝出版社出版的《巨貪曾錦春》一書中,王明高這樣描述:“他臉色蒼老而憔悴,眼光麻木而呆滯,雙手和雙腳都加著沉重的鐵鐐,每挪一步,身體都要隨之左右晃動,顯得十分艱難。”從看守所第三道鐵門到審訊室不足50米的距離,他走了近5分鐘。
作為曾經的紀委書記、如今的死刑犯,曾錦春的懺悔與辯解,于反腐制度建設而言,具有特殊的價值。
對于如何監督紀委書記,他說,輿論監督很有價值,也很有作用,而其他監督則流于形式。他堅持紀委書記和紀委干部一定要異地交流,后悔換屆時讓他當政協主席他卻沒去,也后悔要他到衡陽當紀委書記也沒去,因為在新地方,他不敢大膽撈錢。
在對話中,曾錦春對一審判決里的一句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民憤極大,且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表示不滿。他不斷詢問上訴改判死緩的機會有多大,對死亡的恐懼讓他坐立不安。
他仍然期望“組織給我一個機會,搞個釋放”,讓他回家侍奉老母親。他說,如果他能重新選擇職業,仍然想當紀委書記,“反更多的腐敗”,現在他“一看就知道什么地方有腐敗,怎么去反”。
第一次訪問后,王明高等人專程去了曾錦春的老家汝城,看望了他86歲高齡的老母親。昔日門庭若市的曾家四層樓房,如今門庭冷落,屋里一座一人高的豪華大鐘,早已停止了擺動。得知兒子因貪污入獄后,曾母的眼睛哭瞎了。她專程托王明高一行,給曾錦春帶去一袋自己種的花生和紅薯干。
看守所里寫小說
行賄人 “刀架在脖子上也不會講”,都是假的。
王明高:你的身體還好吧,吃住都怎么樣?
曾錦春:身體還好,只是有時候有點三叉神經痛,老毛病了,吃住都好。
王明高:廉潔從政有三大忌:攬功、貪色、爭名利。走到今天,你心里有些什么感觸?
曾錦春:我給紀委干部上課時說,人如果能戰勝自己,天下無敵。2000年我提出這句話,當時的初衷是紀委干部首先管好自己。我當時已經是貪官了,臺上一套,臺下一套。
王明高:在看守所里,你還做了哪些思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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