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Books侵權”到底怎么回事
美國出版商、版權人和司法部門,在大方向上都可以接受Google的做法,只是為了保護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預防可能發生的壟斷,需要在細節條款上做若干約定和限制。這絕不是之前中國作家們所理解的“Google侵權”或者“Google作惡”。
責任編輯:袁蕾 李邑蘭 實習生 蔣瀟
2005年起,美國的作者行會(Authors Guild)和美國出版商協會(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分別對Google提出起訴,指控Google掃描和以數字化方式發布各大圖書館藏書內容的計劃觸犯版權法。
Google Books導致訴訟的原因有幾個:
1、絕版書(無論版權是否過期,均不再出版)的版權獲得方式問題。一些書已經不再出版了,Google可以從圖書館找到這些書并掃描索引,但是這些書的版權和版權人有待界定。
2、圖書館是花納稅人錢的公益組織,等于他們用納稅人的錢買來的書,現在去和Google這樣的商業企業合作,在法律上會導致一些問題。而且如果Google Books形成壟斷,最終導致一些圖書館關閉,如果恰好這些倒閉的圖書館中有絕版書,其他地方看不到了,就等于是把納稅人的共同財產轉移到了商業企業中。這些問題在美國都是無法被容忍的。
3、如果所有的書都被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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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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