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令”還是“漲價令”?——地方政府搶答“房價控制目標”
將房價控制在多少錢合適?這個必答題讓中國六百多個城市的地方政府感到頭疼。這意味著,他們要直接干預樓市的市場價格,通常這并不容易。而市場價格又直接決定著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
責任編輯:顧策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將房價控制在多少錢合適?這個必答題讓中國六百多個城市的地方政府感到頭疼。這意味著,他們要直接干預樓市的市場價格,通常這并不容易。而市場價格又直接決定著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
房價控制目標,被地方政府理解為漲價目標,即便是漲多少這個問題,也不那么好回答。 (CFP/圖)
今年3月31日,是全國六百多個城市的交出“房價控制目標”答卷的最后期限。
這個期限是國務院辦公室在1月26日發布的“新國八條”文件里規定的。這也是歷來調控樓市措施中第一次要求各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房價控制目標。而且不限于大城市,全國六百多個城市都需要就此表態。這也將與地方政府的政績直接掛鉤。
旨在調控房價的“新國八條”文件的威力已經顯現。按照規定,35個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即當地的“限購令”。21個城市已經執行了這一政策。
盡管如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還是在公開場合逐一點名指出還沒開始動手的其他14個城市。而且,據媒體披露,國務院近期派出八個調查組,分赴各地對先前出臺的樓市調控政策效果進行摸底。
現在,很多地方政府開始為同一個問題發愁——到底將房價控制在多少錢合適?
“都在寫作文,而且互相抄”
3月21日,距離3月結束只有十天時間。截止到這一天,全國公布了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僅有屈指可數的六個——銀川、太原、貴陽、昆明、佛山和岳陽,不到總數的百分之一。而且它們均為二、三線城市。
這幾個“先拔頭籌”的城市,其房價控制目標多數是與當地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掛鉤。例如,太原和佛山提出,今年新建住房的價格漲幅,不高于本年度GDP增長速度;銀川和昆明則將房價漲幅目標控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范圍內。
接下來,這些“先行者”制定目標的思路成為了其他城市參照的標桿。截至3月28日,全國有約70個縣市公布了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其中,在十個已公布目標的省會城市里,除了蘭州將目標設定為“漲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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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