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法不應回避
中國目前部門立法和地方政府立法的問題,不在于政府部門的能否參與,而在于是否只有他們的參與而排斥其他社會主體的參與;在于部門立法和地方政府立法是否完全是政府一方的發號施令,完全主導和左右著規章、甚至行政法規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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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目前部門立法和地方政府立法的問題,不在于政府部門的能否參與,而在于是否只有他們的參與而排斥其他社會主體的參與;在于部門立法和地方政府立法是否完全是政府一方的發號施令,完全主導和左右著規章、甚至行政法規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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