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死刑執行權應從法院剝離 原創 2008-04-04 刑罰判決和刑罰執行本來就是兩碼事,前者屬司法權,后者屬行政權,但對死刑,我們長期以來似乎已經習慣了由法院自己判決自己執行的體制 劉仁文(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