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取名應否限制? 原創 2008-04-04 姓名權實質上是自然人對作為其人格要素之一的姓名的有關利益的排他支配權,具有專屬性、不可轉讓性,任何人無權強迫一個人使用或者不使用某一姓名。 南方周末實習生 成 希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