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對民眾所賦權力要保持最大敬畏
問題出在人民“給予”權力時,是否給了全權。事實上,“我們的權力”,全部是人民給的;但人民并沒有給予全部權力。這,恐怕便是對民眾所賦權力要始終保持的最大“敬畏之心”。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2011年4月11日,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在安徽調研,提出“對待人民賦予權力上始終保持敬畏之心”,這是繼2010年9月1日首提“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后,習近平再次對權力來源這一現代政治的根本問題,做明確闡述。
“我們的權力是誰給的?是人民群眾給的”,這個道理,講了幾十年,向無爭論,也無疑義,萬千官員對這個定則耳熟能詳,甚至眾口一詞。但為什么仍會發生權力腐敗,仍會出現將人民給的權力變為一己私權的蛻變異化?
不少官員以為,既然人民將權力“給”了我,那么就應由我來代行全權,于是“作主論”就出來了,當官不為民作主,還不如回家賣紅薯呢!但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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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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