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保障房
在深圳市前后數次的房改制度設計中,無論是決策層還是規劃部門,都有意無意地“回避了非戶籍人口的住房保障問題。
責任編輯:鄧瑾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諶慧敏
因為1988年的房改,深圳迅速建起了十幾萬套保障房。但十余年后,這個城市需要重新建設24萬套保障房
城中村成為農民自發提供的廉租房,保障了一半以上人口的居住。而現在,它們面臨著被拆除的命運,因為要騰出土地來蓋保障房
城中村是深圳城區規劃中最后的土地寶藏。 (CFP/圖)
所有地方政府都在為保障房軍令狀焦頭爛額,深圳也不例外。
但它本來也許有機會高枕無憂——僅僅七八年前,深圳就已經擁有了十幾萬套的保障房,這是深圳自1988年在全國率先開始住房市場化改革的結果。而據專家的估計,按照深圳現有的人口規模,大概需要的保障房也就是二十幾萬套。
“如果那十幾萬套保障房還在政府管理之下,今天還有必要再建這么多保障房嗎?”深圳市原住宅局房改處處長孫利平感慨地說,“為什么沒有人問一問,那些保障房哪去了呢?”
1988-1998:三類人的保障房
為了能籌錢蓋更多的房子,深圳推行了保障房“由租變賣”的制度改革,最終形成了“雙軌三類多元價格”的住房保障模式。
20年前,深圳曾經有過類似公租房的房子。
那時候,特區吸引全國優秀人才的最大法寶,是“住房”——特區政府大膽地推出了“入戶分房”的政策,只要是正式調入深圳的政府和國企人員,政府便保證分配一套住房,住戶只需要交納租金。
但是由于此時的住房分配沿襲了內地的計劃分配模式,低廉的房租使得大量建設資金無法回收,每年還需補貼數千萬元的管理維修費用。到了1987年時,隨著大量人口的調入,深圳的缺房戶反而從當初的數千戶劇增到了22000戶,缺房比例高達30%。
在這一背景下,深圳于1988年開始了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將當時政府分配的數萬套住房“由租變賣”,用賣得的錢來蓋更多的房子。
當時,因為保障房土地由政府免費供應,因此保障房比商品房價格低;由于當時的政府公務員工資與國企員工相比有著較大差距,因此在保障房中又分出了“福利房”和“微利房”兩類,政府公務員購買的福利房又比國企員工購買的微利房價格更低。
按照這一規劃,一個政府公務員花20萬元購買一套與職級相應面積的住房;國企員工可能花5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上官蘭雪